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 了一些特殊规定,或者在习惯上忌用。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,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,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,特别是各地 的忌讳。如我国出口的白象牌电池在东南亚各地十分畅销,因为“白象”是东南亚地区的吉祥之物,但在欧美市场上却无人问津,因为“白象”的英文“White Elephant”意思为累赘无用令人生厌的东西,可见谁也不会喜欢;我国的“蓝天”牌牙膏出口到美国,其译名“Blue Sky”则成了企业收不回来的债券,销售无疑成了问题;在中国一般将鹿看作是快乐、活泼、长寿的象征,但在巴西等地却是“同性恋”的俗称;日本人把龟视为 长寿的象征,而中国忌讳龟而把仙鹤、松柏喻为长寿;在法国仙鹤则是蠢汉和淫妇的代名词;孔雀在东方人心目中是美丽的,但是在法国是淫妇的别称;郁金香是荷 兰的国花,在士耳其是爱情的象征,但在法国人的眼里却是无情无义之物;斯里兰卡、印度视大象为庄严的象征,在欧洲人的词汇里大象则是笨拙的同义词;伊斯兰 教国家禁用猪及类似猪的图案设计;狗在北非视作不法;中国人引为自豪的熊猫,在东南亚、欧美等地广受欢迎,视为憨态可掬,但伊斯兰国家却对它有厌恶之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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